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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教育制度

香港的教育主要由香港政府的教育统筹局(下称“教统局”)管理,制度上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部份:
 
学前教育:透过私立的幼儿园和幼稚园,为学前儿童提供机会学习与群体相处。
九年免费教育:在全港设立官立或津贴资助学校,为适龄学童提供六年制小学及三年制初中课程。
高中及预科课程:设立两年制高中(中四、中五),为学生提供工作前最基本的教育;设立两年制预科课程(中六、中七),作为学生报考大学前的课程准备。
专上课程:提供各种形式的专上课程,包括工业学院、大专、大学教育。
 
学前教育
香港的学前教育大致可分为幼儿园和幼稚园两种。两者均为私立经营,有以商业化集团形式运作的幼稚园集团,也有由非牟利团体兴办的幼稚园。后者通常由教会或社会服务机构筹办。
香港的幼儿园和幼稚园本来有不相同的服务对象:幼儿园的服务对象是未适合进入幼稚园的幼童,为家长提供托儿服务;而幼稚园的服务对象则是3至6岁的幼童,让他们在学校环境里学习群体相处,以及接受最基本的教育。幼稚园由教统局管理,而幼儿园则由社会福利署管理。但现在不少幼儿园都兼营幼稚园相同的业务,使6岁以下幼童都可以在幼儿园内接受教育。
 
九年免费教育
根据香港课程发展议会在2002年发表的《基础教育课程指引》,现时香港基础教育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反思优势,使他们能够发挥所长。香港的基础教育一直被批评为过份着重背诵(即所谓“填鸭式教育”),使学生在现今瞬息万变的资讯社会中,未能好好把握社会的需求和变化,从而使香港的就业人材变得缺乏竞争力。因此,教统局希望透过课程改革,从根本改善学生的素质。
教统局制定的政策强调学生“学会学习”的能力。为达到使学生能够养成学会学习的能力,政府在前述的课程指引内提出了“九种共通能力”及“四个关键项目”两种概念。一个学习阶段完结时,学生都要参与一个由教统局主办的全港性系统评估,评核结果让当局了解学生能力上的差异。完成小学后全港学生会被教统局中央派位分派到志愿的中学。
 
高等教育
在香港,人们普遍认为港大代表着英式教育;中大有着更多中国文化的成分;而科大则是典型的美式教育。应该说,香港高等教育在近一百年发展中,不断地探索发掘、调整改革,从适应社会发展到引导社会前进,逐渐形成凝聚世界教育精髓和先进理念的香港特色。
 
高等教育架构:
本港有十二所可颁授学士或以上学位的高等教育院校。
a.八所由香港特许政府设立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(教资会)资助,全部是独立的法人组织,享有高等学术自由和自主权:香港大学,香港科技大学,香港中文大学,香港城市大学,香港理工大学,香港浸会大学,香港教育学院,香港岭南大学。
b.四所可颁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院校:香港树仁大学、香港演艺学院、香港公开大学、珠海学院。
c.20 所专上教育院校共开办约 300 项自资全日制经评审专上课程,提供约 26,000 个学士学位、副学士学位、高级文凭课程的全日制新生学额
d.7,600 个帑资副学位新生学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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